公告日期:2026-04-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
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
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未经审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所列情形外,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因执业某上市公司年报
2026 年 1 行政监管 审计项目时存在控制测
1 刘火旺 月 23 日 措施 广东监管局 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
题,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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