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160040 号
目 录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1- 2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3- 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160040 号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甘化科工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甘化科工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甘化科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与乙方(乙方 1:杨牧;乙方 2:西安甘之合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西安甘之合”);乙方 3: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口盛控”);乙方 4: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交科创投”)、丙方(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鑫科技”)共同签署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杨牧、西安甘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甘化科工签订的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最新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方/减值测试补偿方:杨牧
目标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6,50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鉴于此,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
2025 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在 2025 年度至 2026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 8,500 万元;在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
元。
除协议第十三条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甘化科工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由甘化科工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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