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5年底,公司成立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组,制定内控评价工作安排,通过采用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检查等方法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流程、高风险领域进行内控设计与执行有效性的检查评价,识别公司及子公司内控缺陷,组织对应部门制定缺陷整改措施,督促跟进缺陷整改进度,形成内控评价结论,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5 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 1 期,会计部函(2011)174 号)关于“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的规定,未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025 年新收购的子公司
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6%,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7.7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9.6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1.8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依法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构成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经营层作为执行机构,三者职责权限清晰明确,构建起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化法人治理体系。同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制定各委员会专项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高效运作水平。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专门制定系统化战略管理制度,对发展战略的编制、实施、动态评估及优化调整实行全流程、闭环式管控。公司将中长期发展战略逐项分解落实至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任务中,精准指导核心业务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战略规划落地见效、执行到位,确保战略管理工作具备科学性、有效性与及时性,有力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3、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紧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科学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持续完善适配可持续发展需求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并严格执行,推动员工责、权、利有机统一,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4、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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