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06-24 15:42:36 股吧网页版
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透露;辽宁大连万达集团2高管兼600146大元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6817 证券简称:优普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段民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此议案为特别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次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至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段民英、张战红、段颖然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者协调第三方回购的保护措施,回购价格为投资者认购价款×(1+8%)N–投资期间已经获得的分红。其中,N=投资者股票交割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期间日/360天。”

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的期限为自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