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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5:49:42 股吧网页版
威孚高科:关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5-04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A 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相关规定,自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起,回购股份(A 股)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13 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6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5,2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5,3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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