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的历史沿革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2)130 号文批复同意组建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10 月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本公司原股本总额为 11,543.5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国有法人股本 9,243.55 万元,社会法人股本 800 万元,内部职工股本 1,500 万元。
1994 年和 1995 年间本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成为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
1995 年 8 月经江苏省体改委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本公司发行特种普通股(B 股)
6,8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即 6,800 万元人民币,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8,343.55 万元人民
币。
1998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2,0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30,343.55 万元人民币。
1999 年中期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公司按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实施送股,送股后
股本总额为 39,446.615 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 12,016.615 万元、社会法人股 1,040 万元、外资
股(B 股)8,840 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600 万元、内部职工股 1,950 万元。
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按 1998 年 6 月 A 股发行后的总股本 30,343.55 万股为基础
每 10 股配 3 股,配股价 10 元/股,实际配股 4,190 万股,配股后股本总额为 43,636.615 万元,其
中:国有法人股 12,156.615 万元、社会法人股 1,040 万元、外资股(B 股)8,840 万元、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1,600 万元。
2005 年 4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04 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并经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2005 年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130,909,845 股。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江苏省国资委苏国资复[2006]61 号《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由
威孚集团等八家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流通 A 股股东每 10 股送 1.7 股(共计送 47,736,000 股)的水平
安排对价,以实现原未流通的股本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上市流通,该方案于 2006 年 4 月 5 日实
施。
2009 年 5 月 27 日,威孚集团根据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股改前流通 A 股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
送 0.5 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实际追送 14,039,979 股。实施追送对价股份后,威孚集团持有本公司 100,021,999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3%。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无锡
威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锡国资企[2009]46 号),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产业集团”)吸收合并威孚集团,合并后,注销威孚集团,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由无锡产业集团承继,无锡产业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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