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福源,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94年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曾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系主任/车辆与运载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长聘教授,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动力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氢能质量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无反对、弃权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等事项。本人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基于自身工作经验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研讨公司战略。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本次H股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积极履行独董责任。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围绕审计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实施、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核心内容,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顺畅沟通。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上市公司的良好配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
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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