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 部 湾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BGGF RZ 12-202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 4 - 27 发布 2026 - 4 - 27 实施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前??言
编制本文件的目的是为完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的编写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提出及归口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本文件审核部门:法律合规部。
本文件及其替代文件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本次为首次发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和止付追索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董事
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a)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
(兼)任的董事;
b) 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c)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3.2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薪酬管理
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和止付追索等内容。
4 基本原则
a)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b) 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c)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d) 坚持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
5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5.1 公司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决定董事薪酬方案、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
5.2 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等。
5.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薪酬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5.4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起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薪酬方案,协助开展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开展核算与发放工作等。
5.5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按监管规定,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年度薪酬方案,以及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等披露工作。
5.6 公司企划部
公司企划部负责起草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规则,配合完成考核指标分解、目标值测算及考核报告编制,提交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应用。
6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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