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2020 年度)暨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司重大资产出售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20 年度)暨总
结报告》
公司/上市公司/东北电气 指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000585、H
股股票代码:00042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大 东北电气拟将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沈阳凯毅和全资子公
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 指 司高才科技合计持有的新锦容 100.00%股权以现金交易方
出售 式全部出售给安靠光热的行为
新锦容/标的公司 指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安靠光热 指 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标的资产 指 沈阳凯毅和高才科技合计持有的新锦容 100%股权
沈阳凯毅 指 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持有新锦容 66.34%股权
高才科技 指 高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锦容 33.66%股权
辽宁易发式 指 辽宁易发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7 月 31 日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安靠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
电容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新锦容审计报告》 指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两年一期《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
容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190025 号)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一年一期《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7]48190001
号)
鹏信评估师出具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新锦容评估报告》 指 让所涉及的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鹏信资评字[2017]第 072 号)
沈阳凯毅、高才科技、安靠光热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签署
《交割确认书》 指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交割确认
书》
《专项审计报告》 指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
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法律顾问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信评估/鹏信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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