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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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1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㈠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资料详实充分,有助于
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同意将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㈡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租金定价参照周边市场价格,符合
租赁物业情况,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㈢ 本次交易是基于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董
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㈣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H 股上市规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
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
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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