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和控制权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控制的合肥鼎耘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耘产业”)发行不超过53,649,956股(含本数)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本数)。
2、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即鼎耘产业,系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后,鼎耘产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李红星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鼎耘产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事宜,将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管理层收购。
3、李红星先生目前参股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耘科技”)持有公司27,273,330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4.10%。李红星先生为鼎耘产业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鼎耘工业的董事、经理;同时,李红星先生在公司现股东鼎耘科技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鼎耘产业与公司现股东鼎耘科技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推定一致行动情形。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鼎耘科技与鼎耘产业确认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为给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稳定和坚实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基石,鼎耘科技与鼎耘产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鼎耘科技同意在本次发行后的18个月内,与鼎耘产业在公司股东会投票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
4、本次发行后,鼎耘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鼎耘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预计超过30%,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鼎耘产业认购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行对象鼎耘产业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
5、本次发行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取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述批准、同意、审核、注册等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本次发行能否取得审批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批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公司将根据进展对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将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及收购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鼎耘产业签署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鼎耘产业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即鼎耘产业,系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后,鼎耘产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李红星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鼎耘产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事宜,将构成《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管理层收购。
李红星先生目前参股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鼎耘科技持有公司27,273,330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4.10%。2025年11月18日,鼎耘产业与鼎耘科技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为给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稳定和坚实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基石,鼎耘科技同意在本次发行后,与鼎耘产业在公司股东会投票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具体一致行动期限为自鼎耘产业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鼎耘产业名下之日起18个月。
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鼎耘产业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3,649,956股,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71%;一致行动人鼎耘科技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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