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8:29:01 股吧网页版
10年“无主”局面将终结,市场仍“用脚投票”!汇源通信复牌跌停
来源:金融投资报


K图 000586_0

  上周,公告称无法准时复牌的汇源通信(000586),一度将控制权变更揭晓谜底的日子推后。在经过三个交易日的等待之后,汇源通信最终在11月18日晚间发布了定增预案,新实控人也浮出水面。

  然而,市场并未对汇源通信的定增给予正面反馈。11月19日,该股披露定增预案并复牌。虽然在定增完成后,公司无实控人的尴尬局面或将迎来终结,但市场资金对此并不“买账”。二级市场上,汇源通信的股价在19日早盘高开后便直线跳水,随后大多时间股价在跌停价位附近来回拉锯,直至临近午市收盘时封死跌停板。

汇源通信日K线图

  新实控人将入驻

  汇源通信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发行完成后,鼎耘产业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3649956股,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71%;一致行动人鼎耘科技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27333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04%。本次发行完成后,鼎耘产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092328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2.75%。

  定增完成后,汇源通信自2015年开始的无实控人“窘境”将有望迎来终结,其中,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鼎耘产业,实际控制人将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红星。对于汇源通信而言,之前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较为分散,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战略发展定位、行业资源整合等存在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的长远健康发展形成挑战。通过本次发行,李红星将成为汇源通信的实控人,其将通过控制权整合为公司引入系统性资源支持,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引入“活水”效果有待检验

  “6.1亿元定增资金注入上市公司,将对汇源通信主业发展形成提振,但最终效果则需观察公司后续是否存在实质动作。”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券商分析师刘希洲表示,“鼎耘产业本次通过定增方式取得控制权,资金将全部流向上市公司账户,真正为公司发展带来‘活水’。这对于现金流并不稳定的汇源通信来说无疑是打了一针‘强心针’。在资金得到明显补充后,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内生强化主业,还可以通过外延式发展进一步扩大规模。虽然此次定增解决了上市公司长期无实控人的尴尬。但对于市场而言,更受关注的是公司未来在管理层面,以及经营层面发生的变化。”

  从此次定增资金的用途来看,公告显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夯实公司资金实力,助力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来看,汇源通信表示,此次募资一来是补充营运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来是优化资本结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从主营业务来看,公司依托长期耕耘电力系统奠定的市场地位与客户信任度,以及在塑料光纤领域的技术突破,进一步发展塑料光纤光缆业务领域。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投入更多资金以满足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需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巩固和强化公司综合实力。

  基本面改善仍需时间验证

  不论谁来接手汇源通信,对于资本市场及投资者而言,能否带来更好的业绩表现才是关键。

  从业绩表现来看,近几年汇源通信的业绩波动明显。在经历2024年亏损后,公司业绩在2025年出现恢复性增长。据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30.37%;实现归母净利润1476.3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9.04%,环比下滑16.3%;实现归母净利润619.03万元,同比增长86.74%,环比增长3.14%。不难看出,虽然公司前三季度整体出现改善,但单季度看波动仍在加大。

  从定增对财务影响的角度来看,汇源通信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公司财务的抗风险能力也将提高。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净资产规模的上升,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将不断增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