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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9:18:43 股吧网页版
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股票代码:000586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5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及发行对象鼎耘产业已出具承诺,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的认购、缴款、股份登记等发行程序。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层收购相关事项已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管理层收购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控制的合肥鼎耘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耘产业”)。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鼎耘产业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11.3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53,649,95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按规定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亦将
予以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鼎耘产业的一致行动人鼎耘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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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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