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振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于振中,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博士。现为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安徽省人大代表、合肥市政协委员、安徽省机器人学会副理事长、安徽省数字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现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标准,确保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概况
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
直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慎审议每一项议题, 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凭借深厚的 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作出独立的判断,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4 次,实际参加 4 次,本人均以现场参与或通讯方式全程出席,无
任何缺席记录,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董事 会会议作出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
席股东会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分别是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请假的情形。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第十三届董事会战 2025-11-17 同意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
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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