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02 16:11:44 股吧网页版
金叶珠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3-19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我们事

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3、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相关

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李子学 张武 纪长钦

二 0 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