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4-27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2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问询,现就公司依照规定对相关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公司担保情况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
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三、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
179,721,932.71元,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3,196,360.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3,717,018.6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6,913,379.66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异议。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以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为核心的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
监督机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有损害部分
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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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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