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3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1-12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5 日,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13 号),经核实相关资料后回复如下:
问题 1、你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627 万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9362 万元,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占前三季度的 60%;此外,你公司在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主要子公司金叶珠宝业务已基本停滞,目前主要业务为厦门 金洲和上海金叶的黄金珠宝首饰和白银销售。请说明你公司第三季度单季收入 较半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在报告期内开展了新业务,如是,请说明新业 务具体情况,并结合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业务是否为与 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回复:
公司管理层扎实推动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紧抓厦门金洲、上海金叶的现有 业务进行规模拓展。年初以来,各子公司立足各自业务实际,将公司的发展战略 落实到推动业务拓展的全过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落地落实,具体有:
1、因东莞金叶珠宝司法拍卖拟出表,公司安排将厦门金洲、上海金叶的黄 金、白银等贵金属制品业务增加销售渠道并逐步做大;
2、在公司管理层指导下,统筹资金安排,集中精力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扩 大营业收入,紧抓各项业务要求,落实相关业绩指标,厦门金洲加强了相关业务 布局提高经营收入;
3、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开展新业务,2021 年第三季度的单季收入较上半年大
幅增长系因公司上半年销售业务发展缓慢,三季度增加销售力度所致。且对于黄金行业销售、批发业务来说,折合三季度黄金的销量仅为 140KG 左右,该数据在行业内属于正常范畴。
综合上述因素,本年第三季度单季收入较半年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且均为与主营相关、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收入。
问题 2、你公司前三季度取得资产处置收益 5702 万元,同比增长 1778%,
主要是拍卖金叶珠宝厂房及土地取得收益所致。请说明金叶珠宝厂房及土地拍卖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起因、时间及拍卖主体,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将司法拍卖取得的收益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金叶珠宝厂房及土地拍卖的具体情况
(1)金叶珠宝与工商银行东莞市厚街支行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签订《最高
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土地、厂房作抵押物租赁借入黄金。到 2017 年末租赁黄金
数量余额 1,260KG,厚街工行于 2018 年 6 月开始只收不放,逐步回收借金,到
2018 年末由于公司资金紧张,结余 2019 年到期的 353KG 未予偿还,工行厚街
支行于2018年12月18日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对金叶珠宝的土地、厂房、汽车、机器设备及部分货品申请财产保全,第二人民法院根据(2018)粤 1972财保 548 号、549 号、550 号《民事裁定书》执行了查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网上对金叶珠宝的土地、厂房及办公用品一批进行公开拍
卖。最后,东莞市陈升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 9,155 万元竟拍成功,金叶珠宝根据
法院的要求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将公司土地、厂房移交买家,并在此前协助办理
了过户手续。
(2)该项资产查封发生在 2018 年度,发生时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约为 4,151 万元,2017 年度公司净资产为 941,988.4 万元,被查封资产价值只占
公司净资产的 0.44%,并未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未进行临时公告披露,且在此后的定期报告中已作详细披露。
2021 年 3 月拍卖成交价 9,155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9 经审计的净资产
27,691.38 万元的比例为 3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达到临
时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2、金叶珠宝厂房、土地拍卖及收益计量
(1)拍卖情况
金叶珠宝厂房、土地拍卖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
京东拍卖平台:https://mpaimai.jd.com/27576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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