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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T光明:关于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04-27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ST光明 公告编号:2007-015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光明青年公寓召开,报名参加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出席今天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持有股份101,187,6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101,187,632股,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2、关于对光明集团沈阳家具有限公司等四户公司应收款项核销坏帐的决议: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3、关于对其他应收款核销坏帐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4、关于对应收帐款核销坏帐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5、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6、关于对资产报损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7、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1)刘忱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2)赵卫东女士出任公司董事:同意票代表股份25,069,4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4.78%,反对票代表股份76,118,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75.22%,无弃权票。其中:

同意票代表股份25,069,4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4.78%,反对票代表股份76,118,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75.22%,无弃权票。

无流通股股东出度会议参加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盛律师事务所的张迎泽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北京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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