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董秘您好!在老厂区拆迁补偿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金额、期限,方式(垫付、像第一笔拆迁款一样),合同主体方:贵阳市云岩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实施单位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严重违反合同!公司也多次、多渠道追收近6年未果!恳请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限期收回拆迁款(否则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坚决不能无限期拖下去!影响公司发展,造成股价长期破净!我等投资者严重损失!万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致谢!
贵州轮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关于公司老厂区剩余征收补偿款,受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目前相关地块未招拍挂,也尚未办理移交手续。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后续若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关于公司老厂区剩余征收补偿款,受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目前相关地块未招拍挂,也尚未办理移交手续。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后续若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08 16:59:1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