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轮胎”)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 号)核准,2022 年 4 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95,755.24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7,304,244.7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2)
第 043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实施“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和“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的投资。鉴于“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在项目全面实施前发生
重大变化,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 月 9 日适用
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 38 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贵
轮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遵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 11910123670004822 128,900.00 25,558.05
兴业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 602040100100029694 25,000.00 1,114.25
中信银行贵阳金阳支行 8113201013900116854 25,000.00 316.55
合计 178,900.00 26,988.85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38 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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