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先通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启迪药业营销有限公司,湖南古汉堂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1.8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4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制定了健全、完备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职责权限明晰,形成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组织架构体系。目前,公司组织机构、分(子)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组织架构图
股东大会 党委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经营层
证券 计划 人力 战略 产研
事务 财务 行政 发展 事业
中心 部 中心 中心 中心
证 法 人 行 工 投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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