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查公告,启迪药业与北京先通源及李银强于2022年8月2日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2亿元收购北京先通源和李银强所持有的广东先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先通”)100%股权(其中北京先通源持有90%股权,李银强持有10%股权)。
2022年8月22日,启迪药业完成对广东先通的股权收购工作,公司持有广东先通100%股权。
根据启迪药业与北京先通源及李银强于2022年8月2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业绩承诺期间为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
广东先通原股东各自及共同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广东先通实现经公司指定的且广东先通原股东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下:2022年4-12月不低于1550万元;2023年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不低于2300万元;2025年不低于2400万元。
协议还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广东先通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时,广东先通原股东无需进行补偿,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广东先通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时,原股东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根据上述约定,进行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
公告显示,广东先通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9.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1.52万元(税后),实际完成数为508.45万元。未能实现2022年4月至2024年12月的业绩承诺,广东先通原股东需进行补偿金额为5747.66万元,其中公司于2025年1月收到基于2023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形成的补偿款970.20万元。
也就是说,加上最新收到的4777.46万元,启迪药业合计收到5747.66万元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