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CO., LTD
章 程
[经2026年3月3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二○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5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6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66
第十一章 附则 ......6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87)031、(1989)字第 60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成人行金管(1989)11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1961879Q。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
认购的内资股为 13,000,000 股,于 1996 年 3 月 1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组建的企业集团,简称:德龙汇能集团。
英文名称: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邮政编码:610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8,631,009.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总裁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培
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管道燃
气的开发及投资,燃气购销,货物进出口业务,燃气器材的购销和维修,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与经营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实业投资;高新科技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开发。(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不得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