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1:50:57 股吧网页版
德龙汇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罗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为重庆大学会计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重庆分所副所长;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重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授课老师;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导师。现任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为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财务审计专业经验,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决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同时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在参加各次会议时,本人认真阅研会议议案,主动沟通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投了赞成票,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亦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请假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公司股东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 本报告期 现场/视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次 频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数 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罗楠 8 2 6 0 0 否 5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深入了解、充分讨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积极推动并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调整。2025 年 9 月,公司顺利完成治理结构改革,依法取消监事会,正式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
相关监督职责,确保财务监督与内控合规双重职能的顺利衔接与有效落地。

3、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并主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全过程沟通与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公司年报审计流程优化、沟通畅通。

在年报审计启动阶段,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会议,审阅审计计划范围及时间安排,重点关注燃气行业特性下的收入确认、应收账款长账龄、资产减值等高风险事项的审计应对方案。

在审计实施阶段,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听取外审团队关于关键审计事项识别、重大会计估计判断等阶段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