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迟国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北京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部门;曾任北京市煤气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理事长助理、标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1998年起,任北京中城燃燃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经理;自 2014 年起,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本人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任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任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切实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结合自身在燃气行业的专业积累与从业经验,立足能源结构转型与市场
供需变化背景,充分发挥独立判断与专业支撑作用,独立、审慎、高效发表意见,
与各位董事深入探讨城市燃气行业最新发展趋势、行业规范要求及政策风险导向
等关键议题,针对燃气安全、管网运营、价格联动机制及延伸业务拓展等核心领
域,提供专业意见。
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公司股东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 本报告期 现场/视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次 频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数 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议
迟国敬 8 2 6 0 0 否 5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深入了解、充分讨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3、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报告期,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审前财务报表及关键经营数据,结合行业经验,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参与管理层沟通会,听取外审团队的汇报,重点关注收入确认、燃气特许经营权等关键审计事项,充分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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