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宏峰: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万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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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9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万寿义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
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
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万寿义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万寿义 (签署)
日 期:200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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