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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9:11:25 股吧网页版
*ST宝实: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25-07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包小俊先生、郭维宏先生、马金保先生、李宏滨先生、周百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包小俊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郭维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马金保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宏滨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周百岭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宏滨先生、周百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包小俊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郭维宏先生辞职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其补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马金保先生辞职后在公司控股子公司
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小俊先生、郭维宏先生、马金保先生、李宏滨先生、周百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日期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包小俊先生、郭维宏先生、马金保先生、李宏滨先生、周百岭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包小俊先生、郭维宏先生、马金保先生、李宏滨先生、周百岭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柳自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晓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闻小华先生、李小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李晓奕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晓奕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51-5696160

联系传真:0951-5696160

电子邮箱:btsy000595@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樊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樊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51-5696160

联系传真:0951-5696160

电子邮箱:btsy000595@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

四、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2 日

附件:

柳自敏先生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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