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爱学)
作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爱学,1969 年 8 月出生,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
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目前担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
召集股东会 8 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行使表决权。参加审计委员会议 6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2 次,重点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兑现、《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各项议案中,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针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沟通,并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了公司透明度。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在日常履职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
法律、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续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