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1,427,088,2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78,489,854.5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完成回购注
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160,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1,427,088,265 股减少至 1,426,928,265 股,因本次利润分派的股本基数以扣除公司回购注销的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160,000 股后的 1,426,928,265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总计分配
78,481,054.58 元【(1,427,088,265 股-160,000 股)/10 股×0.55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6,928,26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9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9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 08*****472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 08*****192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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