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秉持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就重大经营决策及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马海天,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学博士,辽宁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0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于辽宁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2009年在辽宁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15年在辽宁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2017年至今,工作于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任副院长;2024年至今,任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8 1 7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关于聘任蔡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刘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 3.关于聘任冯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的议
案
提名委员会 4.关于聘任阎小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周雅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6月3日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5年7月25日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5年9月4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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