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秉持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就重大经营决策及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韩德民,男,1951年出生,中国工程院院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主治医师,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耳鼻咽喉科学博士后。1976年12月至1991年3月,历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科医师、主治医师;1994年8月至2012年3月,担任北京市耳鼻咽喉研究所所长;2000年11月至2012年3月,担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院长;1991年12月至今,就职于首都医科 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历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1月至今,担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主任职务;2015年1月至今,兼职于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担任会长职务。曾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4月24日因换届选举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 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6 0 6 0 0 否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年1月20日 1.关于选举周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关于聘任蔡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年03月24日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03月25日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初稿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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