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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22:48:55 股吧网页版
兴蓉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3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5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54.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523%。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后续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解除
限售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董事饶怡女士、王彬先生和刘杰先生作为激励对象而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4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42.60万股。因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扣除每股派息金额后,授予价格为2.4590元/股。结合回购注销原因,董事会同意前述人员中因组织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459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余不涉及利息补偿情形的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4590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2.6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84,434,721股变更为2,984,008,7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008,721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具体审计工作由天健事务所四川分所承办。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管理办法》,并更
名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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