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0 号),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或“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发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 万元(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74,291,938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4.59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与本次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680,760,022 股的孰低值)。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公司与双星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本次认购中,双星集团拟以 5,000 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数向上取整精确至 1 股)。双星集团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4.60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73,913,0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7.80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5 月 26 日(T-2 日)。
本次发行底价为 4.5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22%。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过的《发行方案》。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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