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独立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程。
2024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监事会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2.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所有决议都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审议三次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9,35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本次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有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开展,有利于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在市场公允定价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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