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焕平)
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2月3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任期内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张焕平,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董 召开股东会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2 2 0 0 否 5 0
本人出席的 2 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所投表决票均为赞成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进行审议,为公司经营 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 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因报告 期内任职时间较短,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3 个工作日,除按规定出席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以外,本人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注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公司十分重视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使本人能 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 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在本人履行职责 过程中,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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