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蔡宁生,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报告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宁生先生,1956 年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现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东芝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热科学与动力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煤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 ESG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且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五次股东会。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及高管人员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各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定期会议四次,临时会议八次,无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情况,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全程亲自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获取相关信息,在全面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针对火电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结合个人的专业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及时了解审议事项落实情况,做好决策执行监督,为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决议落实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候选人、再融资事项、经营层考核与薪酬兑现、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专项制度等议案,本人对董事会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
认真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内,参加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三次,出席率 100%,与其他委员一起对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提升规范治理、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人对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审核的各项议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四次,出席率 100%,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候选人人选及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意见,促使相关事项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制订及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内部检查监督作用。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与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初步审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有效监督了公司年审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工作进行重点关注。与年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督促年审机构勤勉尽责、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就审计结果交换了意见;认真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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