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年终绩效薪酬、专项奖励组成。根据层级不同,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如下:
1、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8%。
3、公司董事会秘书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4%。
(二)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
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月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每月考核后预发。年度结束后,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考核,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并按该结果结算月度绩效薪酬,多退少补。
(三)年终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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