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信息
独立董事竹怀军:男,硕士研究生,教授。1995 年 7 月至
今在韶关学院任教,现任韶关学院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兼任韶关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韶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竹怀军 25 25 0 0 0 否 5
2025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 25 次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议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审阅公司提交的资料和信
息,并对有关事项要求公司提交补充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客
观地行使表决权。鉴于事前的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 年,本人出席
了公司 5 次股东会,并就相关议题与股东、董事认真研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25 年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报、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查
并赞同。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董监高薪酬、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查并赞同。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等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章制度,定期将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审计工作安排报至本人。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年审工作总结等文件,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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