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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31:09 股吧网页版
盛达资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登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郑登津)

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登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在JAPP、JCE、《管理世界》《金融研究》和《会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财务管理教材1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和省部级课题4项;曾获得北京市高校第11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最佳教案奖、最佳教学回顾奖。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600531.SH)独立董事、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02.SZ)独立董事、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29.SH)独立董事、北京乐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次;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策,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会计专业技能,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对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就2024年度非财务报告出现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问题进行详细了解与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从而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积极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北京上市公司2025年度专题培训(第一期至第十二期),以此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水平。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履职保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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