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以及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龚国伟,男,1961年5月生,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麻卡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北京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联合远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环亚太科技集团公司副总裁,北京达因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2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龚国伟 8 8 0 0
2、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
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龚国伟 10 10 0 0
2024年,本人未对董事会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共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会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聘任财务总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参与提名委员会4次会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就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5、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编制的内部审计计划及相关总结,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沟通,密切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7、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在日常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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