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或“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程序化,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国资委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人事及劳动合同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一方主体,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 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包括重大战略合作合同,有关企业合并、分立的合同,股权投资与股权转让的合同,资产收购合同,不动产及无形资产处置合同,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合同,融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管合同,租赁合同,涉外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尽职调查与文本拟制、合同
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变更、合同纠纷解决、合同文档管理、履行责任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 各分公司可依据公司授权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风控合规部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三)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合同及所属企业重大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六)保管和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用印台账;
(七)管理公司合同台账及合同所附授权委托书台账;
(八)开展公司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并督促整改;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相关法律事务。
第九条 财务中心负责合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审查合同涉及的价款、结算方式、收付款账号等内容;
(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付款;
(三)定期统计分析合同价款收付情况。
第十条 采购部负责以采购方式确定的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质和履约能力审核;
(二)合同内容与采购一致性审核;
(三)组织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各部门是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
范围内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合同订立前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意向接触、履行相关程序;
(二)对非采购类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
(三)组织合同谈判,拟定合同商务要点及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的会签、审批流转工作;
(五)办理授权委托书,组织合同的签订;
(六)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管理;
(七)负责合同已发生或预计发生的违约情况的协调工作,参与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等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文本、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履行过程中的合同档案;
(九)其他应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的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是所属企业重大合同的会签部门,根据部门职
责对所属企业各类重大合同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风控合规部、财务中心、纪检工作部、审计部有权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优先使用国家标准(示范)文本或公司制
定的合同范本。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应当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应达到主体及内容合法、条款齐备、权利义务明确、用语准确、手续完备。
合同文本条款一般包括:合同各方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质保期、价款或者报酬、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检验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合同正文一并签署。
第十七条 合同承办部门在进行重大合同可行性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谈判、商务谈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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