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16:00 以现场结合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侯双江先生、张
树涛先生、魏先华先生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王新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王新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选举段咏女士、李思杰先生、魏先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段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
选举王新玲女士、魏先华先生、侯双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新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选举魏先华先生、段咏女士、王新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魏先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李思杰先生、段咏女士、王新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思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关于聘任梁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梁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2-23916519
传真:022-23916519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4、《关于聘任刘景彬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易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景彬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易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聘任郭兆然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郭兆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郭兆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2-23916519
传真:022-23916519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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