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内部审计监督,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
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
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费,应当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予以保证。
第九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
审计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
审计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工作方针。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一)有权要求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有关会议;
(三)审核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凭证、账表、文件,现场勘察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等管理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等;
(四)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五)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账表和有关资料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公司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七) 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建议。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根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与当年的经营计划,应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程序:
(一)成立审计组。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指定审计组长,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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