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
海股份”或“公司”)制度管理,保证制度的质量和效力,建立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范制度编制修订工作流程,提升制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内部管理行
为,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活动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制度、办法、规定、规程、细则等的总称,不包括专业技术类标准、规范、方案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渤海股份本部的制度管理工作。
第四条 制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发起谁负责原则,制度的发起部门作为制度主责部门,对制度管理的全过程负责;
(二)必要可行原则,从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出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职责分工、权限范围、业务流程、工作标准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三)依法合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和相关制度要求,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常理并能够形成共识;
(四)系统精简原则,同一业务在一项制度内规范完整,避免分散、交叉、重复、冲突、遗漏,制度之间互相衔接,
制度体系整体协调顺畅,原则上除公司治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外,每个职能分类的基本管理制度不超过 1 项,重要管理制度不超过 3 项;
(五)稳定实效原则,制度应在一定时间内普遍适用和稳定执行,避免快速频繁修改,但应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和管理需要适时更新,试行或暂行的制度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风控合规部作为内控建设牵头部门,是制度的
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起草制度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制度编制、修订、废止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核制度的层级类别、合法合规性和内控有效性,分配制度编码;
(三)负责制度的动态管理,建立并维护公司制度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有效制度汇编工作;
(四)其他制度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是本业务领域的制度主责部门,主
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新建、修订与废止,包括制度起草、征求意见、履行决策审批流程、发布、宣贯与实施等,对制度内容的专业性负责;
(二)负责本业务领域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三)其他与制度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纪检工作部为制度管理的监督部门,
负责及时反馈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管理相关问题、风险及建议。
第三章 制度层级类别与总体要求
第八条 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规范内容,将制度层次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制度,其中具体管理制度分为重要管理制度和一般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具有全局意义、在公司层面适用或重要管理领域综合性、核心性、原则性的管理制度,一般以“制度”或“办法”命名。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公司治理、权责划分等公司层面的制度,即通过制度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功能与结构,实现公司的内部治理;
2.战略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重要管理领域综合性、核心性、根本性的管理制度;
3.董事会工作机构为主责部门的制度。
(二)具体管理制度,是指规范某一管理领域工作开展、落实具体管理职能的制度,包括重要管理制度和一般管理制度:
1.重要管理制度是指战略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投资管理、
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重要管理领域履行某项具体管理职能及其他管理领域综合性、核心性、原则性的制度,一般以“办法”或“规定”命名;
2.一般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某项具体管理职能、某项业务工作或业务活动细化的程序、方法、步骤和措施,为各项业务提供具体的专业指导或技术支持,通常以“规程”或“实施细则”命名。
第九条 制度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由风控合规部在制度
审核后分配编码。
第十条 制度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制度编制/修订记录表,从新到旧记录制度的迭代更新过程及本次制度编制/修订的原因及主要内容,置于制度主体内容之前;
(二)制度主体内容,包括总则、职责、管理流程等、监督与执行、附则等章节,具体要求参照《标准制度模板》、《制度格式要求》执行;
(三)制度操作流程图,作为制度附件添加;
(四)制度操作表单,作为制度附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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