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0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屈军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 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表决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 公告编号:2018-001
示衷心感谢。
为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进行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不再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到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2月14日上午10:00-11:00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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