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9 00:19:33 股吧网页版
*ST顺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9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公司层面: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2)子公司、孙公司层面:

①一级子公司:办家(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兴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神州顺利办(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②二、三级子公司:广东创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人薪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企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顺通办(佛山)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佛山顺利办金鼎集团账启程财税有限公司、智通办(佛山)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顺利

办星煜财税(中山)有限公司、顺利办(舟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桥(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1.7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74.4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围绕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要素,对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筹资业务、投资业务、营运资金、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反舞弊、内部监督、内部审计等十六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融资管理、营运资金、财务报告、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