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7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自然人刘丹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1,33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刘丹女士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通知,京基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3日与
自然人刘丹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京基集团拟以 2.42 元/股的价格向刘丹女士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1,33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181,479,021.02 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持股主体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例(%)
京基集团 224,771,000 29.97 149,779,669 19.97
刘丹 - - 74,991,331 1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人刘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4,991,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成为公司持股 5%及以上股东;京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779,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7%。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华先生,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基于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及受让方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1452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1997 年 9 月 16 日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6901-02A单元
7、法定代表人:陈华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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