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2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L23)。
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陈杰先生、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和时任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L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20.99万元,2025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3,861.9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091.5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L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行政职务领取的薪酬,因此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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