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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19:33:01 股吧网页版
*ST阳光: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4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已完成控制权变更,为妥善化解历史债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拟向广东承希科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希科汇”)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9%。其中5,000万元专项用于归还公司历史债务,其余将用于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以切实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长期发展动力。本借款为信用借款,深圳瑞和不向承希科汇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深圳瑞和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

(二)关联关系

刘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希科汇为刘丹女士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承希科汇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不向承希科汇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条规定的情形,已向深交所申请同意豁免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承希科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31A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31A

法定代表人:郭晓婷

注册资本:133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承希科汇由刘丹女士100%控股。

主营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承希科汇于2023年10月在广州成立,于2026年1月迁至深圳市,其经营范围包括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及咨询策划服务等。

(三)财务状况

承希科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4,64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141.0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承希科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08,429.74万元,净资产为10,047.32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承希科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丹女士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经查询,承希科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借款的定价参考市场借款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承希科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近期已完成控股股东、控制权变更,刘丹女士现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甲方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乙方作为刘丹女士控制的企业,刘丹女士为支持上市公司妥善化解历史债务、优化财务结构等,通过乙方向甲方从而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其中5000万专项用于归还上市公司历史债务,其余将用于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以切实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长期发展动力,为股东提供更好回报。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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