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8:31:01 股吧网页版
*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6-9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

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概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的情况

2019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申请总额
为 75,000 万元借款。三峡银行在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 月间,共计向中美恒
置业发放借款本金 45,952.85 万元。同时,公司、原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李勤、周婉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将其下属地块及在建工程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以其持有的中美恒置业 100%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安岳钦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岳地产”)以其下属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后,三峡银行就前述借款事项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成渝金融法院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罚息、复利,公司、原公司控股股东
润鸿富创、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珺、中迪禾邦、李勤、周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202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
卖的进展公告》,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所持公司 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3.7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100%的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1144800股股票(股票代码 000609)”项目公开竞价中,由公司现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254,983,100 元竞得。该部分拍卖价款全部用于归还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间债务。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享有 254,983,100 元的追偿债权。
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
公司债权人变更的公告》,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
创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其将持有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254,983,100 元债权转让给成都盛坤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后,成都盛坤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债权人。

(二)关于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债务的正常履行,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向成都盛坤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254,983,100 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鉴于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由公司、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峰;

4、公司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流路 1 号 A 栋 23-2;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